1、法律解析:离婚时房子增值部分的计算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核心分析:首先确定房屋购买的时间及出资情况区分是婚前个人财产购买还是婚后共同财产购买。若为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是需要补偿给另一方的关键。计算增值部分时要考虑房屋购买价格、市场价格波动、共同还贷金额等因素。4、实务建议:可以收集购房合同、贷款还款记录、房屋增值评估报告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专业机构对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评估。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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