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一般情况下承揽合同发生意外发包方不承担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能需担责。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通常承揽人自主完成工作对工作过程及意外风险自行负责。 权利义务:承揽人有义务依约完成工作并承担意外风险;定作人主要义务是支付报酬。 关键构成要件:区分意外发生是承揽人自身过错还是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因素若因定作人指示错误等导致意外定作人可能担责。4、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承揽人保留好工作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工作记录等证明意外发生与自身操作等有无关联。 分析原因:确定意外产生的真正原因判断责任归属。 协商解决:双方先协商责任承担协商不成可依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如仲裁或诉讼。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