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离婚后即使无经济来源抚养孩子的一方仍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若确实存在困难可依法协商减少或暂停支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核心分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经济困难而免除。若一方无经济来源可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费数额或支付方式如减少支付金额、以劳务折抵等。关键在于提供自身经济困难的证据如失业证明、疾病诊断书等以支持合理诉求。4、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证据如低保证、失业证明、医院的医疗费用清单等。与对方坦诚沟通说明自身情况尝试协商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抚养费数额。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按照法院的要求参与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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