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所需时间并无固定标准会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较大差异。2、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未对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结期限作出专门针对的特殊规定一般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核心分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涉外离婚案件时法院需对各种复杂事实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包括婚姻关系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多方面。法院要遵循法定程序安排庭审、调查取证等工作。当事人有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等义务法院有依法公证审理裁判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包括案件事实清楚程度、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等。4、实务建议:当事人要及时收集整理如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相关材料等证据。立案后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要求参加庭审等。若案件复杂或有特殊情况可能需延长审限可向法院了解进展情况。一般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然后等待法院安排送达、开庭等程序一审审结后若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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