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个人担保债务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能会涉及。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3、核心分析:若担保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若只是个人名义担保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需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否则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4、实务建议:债权人主张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需提供证据证明符合上述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夫妻一方作为担保人的若担心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可收集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证据。若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及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