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事故对方认全责仍建议报警。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3、核心分析:报警有利于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记录固定事故相关证据。即使对方认全责警方介入能确保事故处理更规范、公证。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警方会依法认定责任全责方需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关键构成要件是事故发生的事实及责任认定情况。4、实务建议:立即报警向警方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配合警方进行现场勘查、拍照等工作。留存好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车辆损坏情况等。警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处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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