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事故对方全责却不配合处理这种行为损害了无责方的合法权益无责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因事故造成的损失。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对方全责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权利义务:无责方有要求对方赔偿的权利对方有配合处理并赔偿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对方全责。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事故现场照片、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协商沟通:尝试与对方再次沟通明确告知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寻求交警帮助:若协商无果可联系事故发生时的交警请求协助调解。法律途径: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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