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强制执行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申请执行等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3、核心分析: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一方。让其承担执行费用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明确被执行人身份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应当履行义务的主体。只有确定了被执行人才能依据规定要求其承担执行费用。4、实务建议:申请执行人无需预先垫付执行费用。法院在执行立案时会明确执行费用的承担方。若被执行人不主动缴纳执行费用法院可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等。申请执行人要配合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便顺利执行。若对执行费用承担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由法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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