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被追尾且对方全责对方应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等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进行理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3、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全责方有义务对受损方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受损方有权要求全责方按照合理方式理赔。构成要件:事故责任认定对方全责车辆因追尾产生实际损失。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立即停车拍照记录事故现场包括车辆碰撞部位、车牌号、事故全景等。保留好维修发票、维修清单、定损单等相关凭证。联系对方:与对方车主沟通告知其事故情况及己方损失要求其联系保险公司。协商理赔:全责方保险公司会进行定损确定维修方案和费用。双方根据定损结果协商理赔事宜一般由全责方保险公司直接将赔款支付给维修厂或受损方。若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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