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办理施工许可证需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相关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颁发。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建设单位有申请的权利和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审查和决定是否颁发的权力和职责。关键构成要件:需满足如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等条件。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材料。申请: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及材料。等待审查:部门审查,不符合的会通知补正。领取证件:审查通过后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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