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判刑的人所判的罚款必须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核心分析:缴纳罚款是犯罪分子应履行的刑罚附加义务。法院有权强制要求被执行人缴纳罚款,以确保刑罚的全面执行。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判决明确了罚款金额以及缴纳期限,犯罪分子就需按规定履行。实务建议:犯罪分子应主动了解判决书中关于罚款缴纳的具体要求,包括金额和期限。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准备足额资金缴纳罚款。如果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应及时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及困难原因,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罚款后,要向法院索取缴纳凭证,以证明已履行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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