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逃逸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全责。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核心分析:首先,逃逸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义务。逃逸者故意逃离现场,使得事故责任难以认定,破坏了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阻碍了交警部门对事故真实情况的准确判断。基于公平和保障受害者权益的原则,逃逸者要承担全部责任。其次,若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适当减轻逃逸者责任,但如果逃逸者存在故意破坏现场等恶劣行为,则不予减轻。实务建议:受害者一方应及时报警,尽可能提供逃逸车辆的特征、逃逸方向等线索,协助警方尽快找到逃逸者。警方会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等方式来认定事故责任。一旦认定逃逸者全责,受害者可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求逃逸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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