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对方不结案对你可能会有一定影响。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你全责,对方不结案可能导致你的车辆保险理赔流程受阻,车辆无法及时完成定损维修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你作为全责方有赔偿对方合理损失的义务。对方不结案可能影响保险理赔,因为理赔通常需要事故处理完毕相关材料齐全。关键在于保险理赔流程的顺利进行依赖事故妥善解决。实务建议:主动与对方沟通,了解其不结案的原因,协商尽快解决赔偿事宜。若对方漫天要价不合理,可告知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说明情况,看是否能在其协助下推进理赔流程。保留好事故相关的所有证据,如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定损单等,以备后续可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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