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在无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数额较大”即予以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的数额标准,结合江苏省的具体意见来判断立案金额。权利义务:达到立案标准,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盗窃者刑事责任,受害者有权利要求追究盗窃者责任并挽回损失。关键构成要件:以盗窃财物价值达到规定数额为立案关键。实务建议:发现盗窃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如财物丢失情况、现场痕迹、监控视频等。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若符合立案标准,将依法开展侦查工作。受害者可积极配合,关注案件进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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