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朋友借钱不还且没打借条,出借人仍可通过其他证据主张债权。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即便缺乏借条,只要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就可能支持诉求。权利义务:出借人有证明借款事实的义务,借款人有反驳借款事实的权利。关键要件: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借款合意和款项交付。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的证据。沟通协商:与朋友友好沟通,要求还款并保留记录。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找第三方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起诉流程一般为准备起诉状和证据,向法院立案,等待开庭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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