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肇事逃逸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37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核心分析:首先,交通肇事逃逸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有权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拘留的目的是防止嫌疑人逃避侦查、审判等。在此期间,公安机关需收集证据以证明其犯罪事实,并提请检察院审查是否逮捕。检察院有审查决定权,若认为证据不足或不符合逮捕条件可不批准逮捕,此时公安机关应释放嫌疑人。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以及检察院的审查决定。实务建议:公安机关会积极收集事故现场证据、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明逃逸行为及造成后果的证据。嫌疑人若认为自身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有从轻情节,可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线索。家属若想了解情况,可及时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沟通。若超过37天未被逮捕,嫌疑人可申请取保候审等措施以变更强制措施。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