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不能复议,但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行政行为,所以不能复议,而是采用复核程序。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复核的权利,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并载明相关内容。关键构成要件:时间是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形式是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实务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复核时能有力支持自己的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可通过邮寄等方式确保申请按时送达。复核申请中清晰阐述对责任认定不服的理由及相关证据。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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