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一般需在治疗终结后,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指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该条规定,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核心分析:首先,伤残鉴定需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能准确反映伤者实际伤残状况。其次,协商确定鉴定机构时,要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再者,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法院会依据相关规定选择合适机构。 实务建议:收集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与对方协商鉴定机构,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指定。一般需提交书面鉴定申请,说明事故情况及申请鉴定事项。鉴定时伤者应配合鉴定机构要求,如实提供自身情况。鉴定结果出来后,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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