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核心分析:双方签订协议书是一种合同行为。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意思表示真实,且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成立并生效。各方有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同时享有要求对方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实务建议:签订前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有疑问可咨询律师。签订时确保双方自愿、平等,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妥善保管协议书原件,如有纠纷,协议书是重要的证据。若发生争议,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协议约定通过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注意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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