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强制执行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拘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出现上述妨碍执行的行为时,法院有权采取拘留措施。权利义务:法院有维护司法秩序、保障判决执行的权力;被执行人等有配合执行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法定的妨碍执行行为。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执行法院需收集被执行人存在上述行为的证据。依程序决定:经合议庭审查决定是否实施拘留。期限规定: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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