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通知家属取东西并不等同于判刑。通知家属取东西可能有多种原因,比如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涉及扣押物品的返还,或者是在一些行政程序、民事程序中相关物品的交接等,这与刑事处罚中的判刑没有必然联系。法律依据:在很多法律程序中,都有关于物品处理及通知相关人员的规定。例如在刑事诉讼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对于违禁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在诉讼终结后处理。核心分析:通知家属取东西主要是基于物品管理及相关程序的要求,保障物品的妥善处理和相关人员的知情权。而判刑是基于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的刑事处罚措施。两者性质完全不同。实务建议:如果是涉及刑事案件中通知家属取东西,家属应先确认通知来源,如是否是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发出。取东西时注意核对物品清单,确保与通知内容一致。如果对通知的合法性或物品情况有疑问,可以向发出通知的机关咨询了解。若涉及民事案件相关物品交接,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等进行交接,并可要求对方出具相关的交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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