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中若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能赔偿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导致受害人伤残、死亡或者对其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损害等情形,致使受害人遭受严重精神痛苦,其有权主张精神损失费。核心分析:首先,需存在侵权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发生。其次,要有损害后果,如身体伤残、精神痛苦等。再者,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关键在于判断精神损害是否达到严重程度。实务建议:受害人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用以证明身体损伤情况。若构成伤残,要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作为主张精神损失费的重要依据。可通过与对方协商、交警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索赔精神损失费。协商或调解时,要明确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及合理金额依据;起诉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按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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