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保险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会赔偿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明确了类似的赔偿顺序。并且,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核心分析: 首先,在交通事故中,若侵权方责任明确,交强险会在限额内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损失。 其次,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关键在于事故责任认定以及是否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 各方权利义务:受害人有获得合理赔偿的权利,侵权方有赔偿义务,保险公司按规定履行赔偿责任。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明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 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依据保险合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协商不成可诉讼:若保险公司拒绝合理赔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由法院判定精神损失费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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