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交通事故赔偿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责任方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责任认定是关键,明确各方责任比例。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构成伤残)、死亡赔偿金(导致死亡)、财产损失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实务建议: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误工证明、车辆维修发票等。协商赔偿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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