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核心分析: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依法独立作出责任认定,并非以双方是否到场为前提。交警有职责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划分责任,当事人双方的到场与否不影响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实务建议: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报警并保护现场,配合交警调查。交警会依法进行勘查、询问当事人及证人、收集相关证据等工作。当事人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保持联系畅通,以便接收责任认定书等相关通知。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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