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不可以不交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核心分析: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有缴存义务。单位应按时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等手续,保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单位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单位需按规定履行缴存职责。实务建议:职工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核查公司是否依法缴存。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投诉进行调查,若查实公司未缴存,会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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