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费用主要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如申请财产保全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核心分析: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申请费依申请事项而定,比如财产保全申请费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交纳。证人等出庭费用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实务建议: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在立案时按照法院要求缴纳。对于证人等出庭费用,需提前与相关人员沟通好出庭事宜,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在诉讼中要求法院依法支持该费用请求。收集好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各类费用票据,如医疗费发票、误工费证明等,作为主张赔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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