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可以代买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核心分析:公积金缴存是基于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由单位依法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代买公积金行为违反了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破坏了正常的公积金缴存秩序。职工与代买方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无法保障职工应有的公积金权益。实务建议:若发现有代买公积金行为,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职工应通过正规就业途径,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依规为自己缴存公积金。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按时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确保职工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