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时间规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同时,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3个月后,伤情比较严重的,需要6个月后。核心分析:首先,伤残鉴定时间规定是为了确保鉴定结果能准确反映伤者的实际伤残状况。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机构进行鉴定,体现了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规定治疗终结后鉴定,是因为过早鉴定可能因伤情未稳定而影响结果准确性。关键构成要件包括事故发生、治疗终结以及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实务建议:首先要明确事故发生后及时就医,保留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待治疗基本结束后,与对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可由交警部门委托。鉴定时,伤者需携带完整的病历资料前往鉴定机构,按照要求配合进行检查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伤残等级等情况,依法向责任方主张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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