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诉讼证据清单应清晰罗列各类证据,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核心分析:首先要明确证据目的,如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能影响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的判断。财产证据关乎财产分割,需准确证明财产范围、来源等。子女抚养证据则涉及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标准等。各方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关键在于证据要与待证事实相关联且合法取得。实务建议:收集书证,如结婚证、房产证等原件。物证可保留涉及财产的物品等。视听资料注意合法性,如录音录像不能侵犯他人隐私。电子数据保存聊天记录等。证人证言提前沟通好。按类别依次罗列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形成清单提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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