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看守所被羁押人员通常是需要参加一些适当劳动的。 这是基于法律规定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劳动是为了培养他们的劳动习惯学习生产技能增强体质。 劳动内容一般较为简单比如手工制作、整理物品等以不影响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羁押生活为原则。2. 劳动具有一定的要求。 首先劳动强度是适度的不会过度劳累被羁押人员。 其次劳动的安排会充分考虑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对于身体不适或有特殊情况的会给予相应照顾。3. 劳动的目的。 一方面是让在押人员通过劳动培养良好的习惯和态度为今后回归社会做准备。 另一方面合理的劳动安排也有助于看守所的管理秩序。4. 在押人员参加劳动也有相应的权益保障。 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受到不公正对待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情况有权向看守所管理人员反映。 同时劳动所得会有相应的管理和处理方式一般会用于改善在押人员的生活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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