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规定: 现在离婚有冷静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 冷静期设置目的: 主要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让夫妻双方在提出离婚申请后有一段时间冷静思考慎重决定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关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的离婚选择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4. 操作流程: 首先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进入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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