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方式如下:1. 提出时间:通常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这能保障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避免当事人滥用异议权拖延诉讼。2. 提出主体:一般是被告。因为被告可能因案件管辖地对自己不利而希望变更管辖法院。3. 提出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需明确阐述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具体理由。4. 内容要求:要详细说明案件不应由受诉法院管辖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比如指出合同约定的管辖地、侵权行为地等与受诉法院不一致等情况。5. 提交对象: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书。6.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若认为异议成立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认为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7. 救济途径: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会对该异议再次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裁定。 总之提出管辖权异议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维护自身合法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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