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出租交税情况如下:1. 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3.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的3%缴纳。4. 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税税额的2%缴纳。5. 房产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6.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纳税流程和申报方式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不同地区可能在政策执行上有细微差异要以当地规定为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