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过期一说。不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会产生变化:1. 若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比如未按时交付房屋或支付房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2.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就合同履行存在争议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3. 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双方又达成新的协议或对原合同进行变更、补充等那么以新的约定为准原合同中关于履行期限等相关条款可能不再适用。4.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若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依然成立并有效双方应继续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总之房屋买卖合同不会自动过期但在履行过程中会因各种情况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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