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公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一般情况下承租人继续居住的应当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因为合同到期后虽然原合同终止但承租人基于之前的租赁关系继续占有使用房屋形成了事实租赁关系。按照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相应费用。2. 如果承租人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出租人有权采取措施追缴。 出租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承租人限期支付。 若承租人仍不支付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出租人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房屋占有使用期间的相关证据等以证明承租人应支付费用。3.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若承租人确实没有合理理由不支付法院会支持出租人的诉求判决承租人支付相应房租及可能产生的逾期利息等。 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等承租人可以在诉讼中提出抗辩法院会综合考虑后作出公正判决。总之公租房不续签合同后继续居住承租人有义务支付房租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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