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现在是有冷静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设置离婚冷静期主要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慎重决定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所以如果您想要离婚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会进入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您可以仔细考虑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关系。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双方要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才能完成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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