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一百多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退赃退赔情况等因素。如果挪用公款后有以下情形可能会从轻处罚:1. 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2. 积极退赃减少犯罪造成的损失。3. 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等。若存在加重情节比如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则可能判处更重刑罚。总之挪用公款一百多万的量刑大致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具体需依据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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