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保人一般没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主要是一般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物保比如抵押、质押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就担保物行使权利无需先就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等程序后才主张担保物权。分点来说:1.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特有的权利物保人不具有。2. 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可通过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3. 物保情形下债权人可直接针对担保物实现债权跳过对债务人财产先执行的步骤。总之物保不存在先诉抗辩权这一特性其实现债权的方式与一般保证有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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