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一般可以离开居住地但需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具体如下:1. 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执行机关一般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2. 如果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当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说明离开的原因、前往地点、停留时间等情况。3. 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离开可能影响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的顺利进行或者存在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风险可能不予批准。4. 经批准后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居住地并向执行机关报告行程情况。例如因涉嫌诈骗罪被取保候审的李某若要前往邻市看望生病的家人就需要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去邻市的事由和预计停留时间等经批准后方可前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的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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