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 其次若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 再者法院在判决时还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 最后关于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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