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2. 对于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分割。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各自分得的财产份额。3. 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抚养子女的情况等因素。4. 涉及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军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5.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6. 分割财产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保护军人的特殊权益因为军婚的解除有一定限制条件在财产分割上也会有所体现以维护军人婚姻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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