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如下:1. 适用条件: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2. 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3. 申请方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4. 保证方式: 保证金保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保证人保证:由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出具保证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5. 决定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有权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6. 执行机关: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重新逮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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