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审普通程序 一般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6个月。这是从立案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上海动迁官司中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审限是3个月。2. 二审程序 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二审审限一般是3个月。同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3. 实际审理时间影响因素 案件复杂程度:如果涉及众多当事人、复杂的动迁政策解读、大量证据的审查判断等审理时间会延长。比如存在多个动迁安置对象之间的利益分配纠纷且对动迁协议的效力、安置面积计算等有诸多争议点那么审理周期会拉长。 证据情况:若证据需要调查收集、鉴定等会耗费时间。例如需要对动迁房屋的面积、价值等进行鉴定鉴定过程可能就需要几个月时间这会导致整个案件审理时间增加。 法院案件量: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多排期就可能靠后从而使案件审理时间推迟。上海一些基层法院案件量大动迁官司的审理可能会因排期问题而等待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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