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和拘留存在以下区别:1. 适用对象: 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比如正在实施犯罪的人等。 羁押适用于被拘留、逮捕后需要在看守所等场所关押的人。2. 决定机关: 拘留一般由公安机关决定在紧急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决定拘留。 羁押是在拘留、逮捕之后的一种状态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3. 期限: 拘留期限较短。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 羁押期限则根据案件情况而定。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能存在羁押不同阶段有相应的羁押期限规定。例如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4. 法律性质: 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 羁押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押状态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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