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1. 性质界定:它是承包人进行工程设计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 主要内容: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设计的范围、要求、进度、质量标准等以及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时间等。3. 法律特征: 具有诺成性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 双务性双方都负有相应义务。发包人有支付价款义务设计人有按约完成设计任务义务。 有偿性发包人需向设计人支付报酬。4. 法律适用:适用相关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比如设计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设计成果发包人可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要求设计人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若发包人未按时支付价款设计人也有权要求其支付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5. 注意事项: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各项条款特别是质量标准、交付时间、费用支付等关键内容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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