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如下:1. 行为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3. 行为方式:恐吓:以恶害相通告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恶害的内容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可以是语言也可以是动作。要挟:通常是利用对方的弱点、困境等迫使对方交付财物。4. 行为对象:被害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5. 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遭遇敲诈勒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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