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车祸对方全责却不赔偿且不来处理,受害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核心分析:首先明确对方负全责有赔偿义务。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赔,超出部分按商业险合同赔,都不赔则侵权人赔。关键在于确定责任划分及保险情况。各方权利义务:受害者有获赔权利,对方有赔偿义务,保险公司依合同和规定履行赔付责任。实务建议: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证据。可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及保险公司赔偿损失。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按法院流程参与庭审,等待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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