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达到一定情形会予以立案追诉。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核心分析:此罪的关键在于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运输行为需违反相关规定,且运输的物品属于危险物品范畴。行为人需明知其运输物品的危险性仍进行运输。其侵犯的是公共安全权利。在实务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行为造成的后果、运输物品的数量等因素来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实务建议:若发现有人非法运输危险品,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收集相关证据,如运输车辆、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照片、视频等。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展开调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等进一步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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