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抚养费经强制执行后仍未支付,可采取进一步措施促使对方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是该义务的体现。在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支付,构成对法定义务的违反。关键在于确定对方是否确实有支付能力,若查明其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应依法追究责任。实务建议:可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以便法院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如查封、冻结财产。若对方存在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可申请法院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可定期与法院执行法官沟通,了解执行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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